問題詳情

甲為還卡債,為其妻乙投保新臺幣一千萬元保險,某日趁乙過馬路時將其推倒,致乙被公車碾斃。據此,甲順利領取保險金。請問甲之行為構成何罪?
(A)甲之行為如發生在95.7.1前,甲分別成立殺人罪及詐欺取財罪,從一重處斷
(B)甲之行為如發生在95.7.1前,甲分別成立傷害罪及詐欺取財罪,從一重處斷
(C)甲之行為如發生在95.7.1後,甲分別成立傷害罪及詐欺取財罪,數罪併罰
(D)甲之行為如發生在95.7.1後,甲僅論以傷害罪。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80723
統計:A(678),B(59),C(243),D(1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第467條(停止執行自由刑之事由)、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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