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甲因車子擦撞被帶至警察局製作筆錄,甲不服警察指示,一方面,將辦公室之座椅踢壞;另一方面,大罵警察三字經,並推倒製作筆錄之員警。請問下列那一項罪名甲不可能成立?
(A)刑法第138條毀損公務上掌管文書物品罪
(B)刑法第354條毀損器物罪
(C)刑法第135條第1項對於執行職務公務員強暴脅迫罪
(D)刑法第140條侮辱公務員罪。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52174
統計:A(120),B(8),C(44),D(2),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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