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我國大法官會議第535號解釋指出,警察實施臨檢勤務,必須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的處所、交通工具或公共場所,不可以不顧時間、地點,任意或隨機臨檢。這項解釋的主要目的,在保障下列哪一項自由權? 
(A)人身自由 
(B)遷徙自由 
(C)居住自由 
(D)集會自由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68421
統計:A(33),B(4),C(1),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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