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 被告甲妨害性自主案件,法院依檢察官之聲請,傳喚曾為被害人乙進行心理治療之精神科醫師丙到庭,就乙於事發後心理治療過程中,被害人有無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之跡象而為陳述。下列敘述,依實務見解,何者最為正確?
(A)丙係學理上所稱鑑定證人,法院應適用刑事訴訟法第 202 條有關鑑定人具結之規定,由丙於陳述前具結,其結文內應記載必為公正誠實之鑑定等語
(B)由檢察官行主詰問時,於丙就待證事實為陳述前,檢察官針對有關丙之身分、學歷、經歷等事項,詰以「你是精神科專科醫師?」、「你是台大醫學系畢業?」、「你在台大醫院擔任精神科醫師已有 20 年之久?」係屬不當詰問,甲之辯護人因此聲明異議,審判長應認異議為有理由
(C)丙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法院得科以罰鍰,但不得拘提
(D)丙於法院就待證事實所為陳述,與乙關於被害事實之陳述,不具有同一性,得作為判斷乙所為不利於甲之陳述係屬真實之補強證據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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