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日治初期,有別於日本國內由帝國議會制定法律,在臺總督有權自行頒布法律,全面掌控行政、人事、法律與軍事各項權力。賦予總督能自行制定法律的依據為下列何者?
(A)《馬關條約》
(B)《六三法》
(C)民族自決思潮
(D)皇民化運動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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