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 甲早年喪偶,育有子女三人乙、丙、丁,嗣後與戊女結婚,並生有二子女A、B,戊女與前夫育有二女C、D。關於這家人將來的繼承關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若甲死亡,甲的遺產由乙、丙、丁、戊及 A、B、C、D 共同繼承
(B)若戊死亡,戊的遺產由甲和 A、B、C、D 共同繼承
(C)若乙未婚,因意外事故死亡,乙的遺產由甲、戊共同繼承
(D)若戊與 C 出遊,二人因意外事故死亡,C 未婚,C 的遺產由甲與 D 共同繼承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88713
統計:A(97),B(958),C(144),D(7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特有財、收養、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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