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有關公文中「函」之敘述,正確的是
(A)「說明」、「辦法」分項條列時,應以每項表達一意為原則
(B)承轉公文,可在稿內書:「照錄原文,敘至某處」字樣辦理
(C)文末首長簽署時,不可因簡化起見,首長職銜之後僅書「姓」,名字以「○○」表示
(D)「請核示」、「請查照」、「請照辦」等期望語列入「主旨」,於「辦法」段內應再重複,以示尊重。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18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