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3.依票據法規定,支票發票地為台北市,付款地為台東市,該支票之執票人,應於多久期限內為付款之提示?
(A)發票日後七日內
(B)發票日後十五日內
(C)發票日後二個月內
(D)發票日起算二個月後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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