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以下關於大法官釋字第四六七號解釋之意旨,何者為正確?
(A)台灣省為地方制度層級之地位仍未喪失
(B)台灣省仍為地方自治團體性質之公法人
(C)台灣省既非地方自治團體,亦無可能為其他種類之公法人
(D)法律不得規定台灣省為權利義務主體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75079
統計:A(428),B(33),C(96),D(2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罰的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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