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可以兼任下列何種職務,並不違反地方制度法的規定:
(A)公私立大專院校兼任教師
(B)其他民選公職人員
(C)公務人員
(D)各該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兼任人員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8882
統計:A(127),B(5),C(1),D(8),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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