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某賭博電玩業者甲得知轄區分局一組新調來一位巡官乙負責電玩取締業務,甲透過該分局五組組長丙的穿針引線,安排與乙聚餐。席間酒過三巡,甲乘乙酒酣耳熱之際,向乙表示,以後請乙多照顧,每月交付五萬元略表心意,丙也在旁邊幫腔勸助。最後乙表示,看在丙的面子上,勉強答應之,不過要小心行事,而且價碼是十萬元。甲聽完之後,咬緊牙根,頻頻點頭稱是。沒想到,甲乙丙三人聚餐一事早已被調查局鎖定,全程被錄音,一走出餐廳,隨即被逮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乙成立違背職務賄賂未遂罪之共同正犯
(B) 甲、乙成立違背職務賄賂罪之共同正犯
(C) 甲、乙各自成立違背職務期約賄賂罪
(D) 丙成立違背職務賄賂未遂罪之幫助犯
(E) 丙成立違背職務期約賄賂罪之幫助犯

參考答案

答案:C,E
難度:適中0.411765
統計:A(4),B(7),C(19),D(5),E(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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