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甲公司之董事長A受乙公司之詐欺,而代表甲向乙訂購一批電腦並訂立買賣契約,約定價金若干。丙銀行嗣與乙訂立應收帳款債權承購契約,承購乙對甲之電腦價金債權,同時通知甲關於上開債權讓與情事,並請求甲對丙給付價金。其後,丙將其債權承購款項撥付予乙。今A發現其受乙之詐欺而訂約,隨即撤銷甲乙間之電腦買賣契約,惟不知其事的丙仍向甲請求給付價金,是否有理?(30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99783
統計:A(63),B(264),C(1474),D(4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最高法院刑事判例 50 年台上字第 65 號、強制調解之事件、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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