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就調解事件進行程序審查時,如發現該調解案件為共同投標但未共同具名申請調解,應:
(A)不予受理。
(B)駁回。
(C)命其補正。
(D)退件。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25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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