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以下有關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發行新股之說明,何者正確?
(A)得以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進行私募,不 受第28條之第139條第2項及公司法第267條第1項至第3項規定之限制
(B)當次應募人總數,不得超過三十五人
(C)有價證券之私募者,應在股東會召集事由中列舉並說明規定事項,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
(D)股東會通過後,應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辦理私募相關事宜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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