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不經由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對非特定人為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之有價 證券者,下列何種情形無須事先向主管機關申報並公告?
(A)公開收購人預定公開收購數量,加計公開收購人與其關係人已取得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總 數,未超過該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百分之五
(B)公開收購人預定公開收購數量,加計公開收購人與其關係人已取得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總 數,未超過該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百分之十
(C)公開收購人預定公開收購數量,加計公開收購人與其關係人已取得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總 數,未超過該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百分之二十五
(D)公開收購人預定公開收購數量,加計公開收購人與其關係人已取得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總 數,未超過該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百分之三十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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