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 根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67 條規定:被繼承人在臺灣地區之遺產,由大陸地區人民依法繼承者,其所得財產總額,每人不得超過一定的金額。超過部分,歸屬臺灣地區同為繼承之人;臺灣地區無同為繼承之人者,歸屬臺灣地區後順序之繼承人;臺灣地區無繼承人者,歸屬國庫。請問該限制金額之上限為多少?
(A)新臺幣 100 萬元
(B)新臺幣 200 萬元
(C)新臺幣 300 萬元
(D)新臺幣 400 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62017
統計:A(177),B(371),C(109),D(34),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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