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7-48 題為題組◎《人民團體法》第 2 條規定:「人民團體之組織與活動,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大法官釋字第 644 號作出解釋,認為該法規定主管機關於許可設立人民團體前,得審查人民「主張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政治言論內容,並作為不予許可設立人民團體之理由,顯已逾越必要之程度,違反憲法保障人民結社自由與言論自由之意旨。
47.《人民團體法》是規範政黨組成的法律,這是為保障憲法所賦予的何種自由?
(A)居住自由
(B)結社自由
(C)集會自由
(D)言論自由。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
統計:A(0),B(18),C(1),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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