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 10 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
(A)O
(B)X
(A)O
(B)X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內容推薦
- 已領牌照之普通重型及輕型機車實施臨時檢驗。 (A)O(B)X
- 只領有小型車駕駛執照者,得駕駛重型機車。(A)O(B)X
- 有一 12V 的電瓶,連續以 5A 之電流放電 20 小時後,其電壓降至 5V,則此電瓶之電容量為 (A) 80AH (B) 100AH (C) 120AH (D) 140AH。
- 冷氣機能使車箱內變冷是由於 (A) 液態冷媒變成氣態冷媒時吸收熱量(B) 氣態冷媒變成液態冷媒時吸收熱量 (C) 液態冷媒變成固態時吸收熱量 (D) 氣態冷媒變成固態時吸收熱量。
- 汽車底盤設備之方向盤位置得變更登記。(A)O(B)X
- 學習小型汽車駕駛,應向公路監理機關申領學習駕駛證。(A)O(B)X
- 機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得由內側或其他車道左轉。(A)O(B)X
- 汽車電路中通常為了減少開關的電壓降,故裝置 (A) 繼電器 (B) 保險絲 (C) 警告燈 (D) 外電阻。
- 汽車號牌之型式、顏色及編號,按其種類由行政院定之。(A)O(B)X
-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管理機關,屬省道部分為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A)O(B)X
內容推薦
- 交流發電機的發電原理為 (A) 轉動的磁力線切割導線,感應出電流(B) 轉動的導線切割磁力線,感應出電流 (C) 靠剩磁發電 (D) 由電樞發電。
- 橫拉桿球接頭磨損鬆動時,會使 (A) 後傾角改變 (B) 外傾角改變(C) 前束改變 (D) 方向盤不易穩定。
-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係依照公路法規定而訂定。(A)O(B)X
- 動力轉向液壓泵是由 (A) 引擎 (B) 方向盤 (C) 轉向齒輪 (D) 轉向連桿 驅動。
- 禁止停車線,用以指示禁止停車路段,以劃設於道路緣石正面及頂面為原則,無緣石之道路得標繪於路面上,距路面邊緣以 30 公分為度,本標線為紅實線。(A)O(B)X
- 傳動軸裝用滑動接頭之主要功用是 (A) 配合傳動軸的長度變化(B) 增加傳動軸之減速比 (C) 配合傳動軸之水平角度變化 (D) 增加傳動軸之扭力。
- 轉向搖臂(Pitman Arm)是連結在 (A) 橫拉桿與直拉桿之間 (B) 直拉桿與轉向機齒輪軸之間 (C) 轉向節臂與直拉桿之間 (D) 轉向節臂與橫拉桿之間。
-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警告、禁制規定、樣式、標示方式、設置基準及設置地點等事項之規則,由(A)交通部會同內政部(B)交通部會同教育部(C)交通部 定之。
- 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逕行舉發,如採用固定或非固定式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者,於一般道路應於(A)100 公尺至 300 公尺(B)30
- 2 對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但行為終了日起逾(A)7 日(B)15 日(C)30 日之檢舉,不予舉
- 一般大型車輛所廣泛採用之轉向齒輪機是 (A) 齒條與小齒輪式(B) 蝸桿與滾輪式 (C) 滾珠蝸桿與螺帽式 (D) 蝸桿扇形齒輪式。
- 片狀彈簧裝在車架上為了使一端能自由移動以適應彈簧因上下跳動而改變長度須裝置 (A) 吊架 (B) 吊耳 (C) U 型螺絲 (D) 固定夾。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駕駛人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情形,何者不對?(A)違規肇事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B)有該條例第 35 條第 1 項規定之情形(C)闖紅燈。
- 最常用的等速萬向接頭是 (A) 十字軸型 (B) 球驅動型 (C) 力士伯型(D) 球彈性體型。
- 汽車駕駛人於 內,違反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 2 次以上者,處新臺幣 9 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銷其駕駛執照;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A
- 計程車駕駛人, 未向辦理執業登記,領取執業登記證,即行執業者,處新臺幣 1500 元以上 3600 元以下罰鍰。(A)公路監理機關(B)縣市政府(C)警察機關
- 汽車駕駛人,連續駕車超過 經查屬實,或患病足以影響安全駕駛者,處新臺幣 1200 元以上 2400 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如應歸責於汽車所有人者,得吊扣其汽車牌照 3 個月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施行日期,由(A)交通部(B)內政部(C)行政院 以命令定之。
-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後兩車間之行車安全距離(單位為公尺)大型車在正常天候狀況下,為車輛速率之每小時公里數值(A)減 20(B)除以 2(C)加 20。
- 道路交通事故駕駛人、肇事人應處置作為、現場傷患救護、管制疏導、肇事車輛扣留、移置與發還及調查處理之辦法,由(A) 內政部(B)內政部會同交通部(C) 內政部會同交通部、行政院衛生署(衛生福利部)定
- 座位在 25 座以上或總重量逾 3500 公斤之幼童專用車稱作(A)大貨車 (B)特種車(C)大客車。
- 國際駕駛執照之型式、顏色及許可駕駛之車類,依(A)交通部(B)行政院(C)國際道路交通公約 之規定。
- 指曳引車轉盤所承受之重量稱為(A)車重量(B)總重量(C)第五輪載重量。
- 應裝設行車紀錄器之汽車,未依規定裝設或經檢查未能正確運作或未使用紀錄卡或未按時更換紀錄卡時,不得行駛。前段紀錄卡應妥善保存(A)6 個月(B)1 年(C)2 年 備查。
- 貨車之裝載,裝載物必須在底板分配平均,不得前伸超過車頭以外,體積或長度非框式車廂所能容納者,伸後長度最多不得超過車輛全長百分之 ,並應在後端懸掛危險標識,日間用三角紅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