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 對公開說明書之重要內容記載,能證明已經合理調查,並有正當理由確認其簽證或意見為真實者,而不負賠償責任,係:
(A)發行人
(B)職員
(C)證券承銷商
(D)專門職業或技術人員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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