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6 消費者保護法第 1 條規定的立法目的,包括「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國民消費生活安全,提昇國民消費生活品質」。最高法院民事判決 97 年度台上字第 741 號要旨稱:「醫療行為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無過失責任制度,反而不能達成消費者保護法第一條所明定之立法目的」,應「將醫療行為排除於消費者保護法適用之範圍之列」。請問這項要旨曾運用下列何種法學方法?
(A)類推適用
(B)準用
(C)目的性限縮
(D)違憲解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15155
統計:A(296),B(162),C(6256),D(12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最高法院刑事判決、消費爭議之調解程序、近代民法的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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