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當事人之一方,應向他方先為給付者,如他方之財產於訂約後顯形減少,致有難為對待給付之虞,因而得拒絕自己之給付。此權利稱為:
(A)先訴抗辯權
(B)窮困抗辯權
(C)同時履行抗辯權
(D)不安抗辯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45161
統計:A(25),B(20),C(26),D(18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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