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 ) 根據公司法第十三條有關轉投資之規定,以下何者為非?
(A) 原則上公司轉投資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股本百分之四十
(B) 公司轉投資時不得擔任合夥事業合夥人
(C) 公開發行公司轉投資欲超過百分之四十上限時,得以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數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行之
(D) 公司因接受被投資公司以盈餘或公積增資配股所得之股份,應計入選項A中之轉投資金額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0),B(1),C(3),D(0),E(0)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