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依照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牌照,經吊銷或註銷者,非經公路主管機關檢驗合格,不得再行請領。但依第 65 條第 1 款之規定註銷者,非滿          個月不得再行請領。

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公路◆道路交通法規-106 年 - 106-1 交通部公路總局_汽車檢、考驗員:道路交通法規#82333
討論私人筆記( 0 )
50
 【站僕】摩檸Morning:有沒有達人提供一下答案?
倒數 19時 ,已有 1 則答案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

©2021-2022 www.kuaizhaot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