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依警察勤務條例之規定,下列有關勤務時間之分配,何者不正確?
(A)採行三班輪替或其他適合實際需要之分班服勤
(B)聯合服勤時間各種勤務方式互換,應視警力及工作量之差異,每次 2 至 4 小時,遇有特殊情形,得縮短或延伸之
(C)勤區查察時間,得斟酌勞逸情形,每日 2 至 4 小時
(D)服勤人員每日應有連續8 小時之睡眠時間,深夜勤務以不超過 4 小時為度。但有特殊任務,得變更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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