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舉辦重新規定地價時,土地所有權人未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應如何決定其申報地價?
(A)以公告地價為其申報地價
(B)以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為其申報地價
(C)以公告地價百分之一百二十為其申報地價
(D)以公告土地現值為其申報地價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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