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 某地原隸屬臺灣縣,置巡檢一員,稽查海船、監放兵餉、錢糧倉儲皆由其負責。1727年以巡檢層級不足,改為通判,負責稽查船隻和管理錢糧,從此隸屬於臺灣府下。請問此地應是下列何者?
(A) 彰化縣
(B) 淡水廳
(C) 噶瑪蘭廳
(D) 澎湖廳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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