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鄭先生與其妻於申報108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列報合於規定之受扶養親屬3人,分別為其長子大明24歲(在校就學)、姪子15歲及岳母68歲,當年度人每人支出一般人身保險費各1萬元,則其當年度可列之保險費之扣除額為若干元?
(A)5萬
(B)4萬
(C)3萬
(D)2萬。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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