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下列對綜合所得稅列報扶養其他親屬的敘述,何者為正確?
(A)阿忠扶養就讀大學之姪子可扣除學費25,000元
(B)其他親屬雖領有身障手冊,亦不能列報身障特別扣除額
(C)王五的弟弟雖有利息收入30萬但因為是自耕農,其小孩得由王五申報扶養可以節稅
(D)志強扶養身障且未滿60歲之伯父,惟未同居所以不能申報扶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