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下列刑事訴訟文書之送達方式,何者不合法?
(A)對住、居所、事務所及所在地不明之被告為公示送達
(B)在法院所在地無住所、居所或事務所之被告,陳明以在法院所在地有住所、居所或事務所之人為送達代收人,而僅向送達代收人為送達
(C)對於檢察官之送達,於承辦檢察官不在辦公處所時,將文書交付於檢察官之辦公處所
(D)拘提前之傳喚,由郵務機構以掛號郵寄為送達.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