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甲與乙分別共有 A 屋,甲未經乙的同意,將甲自己的應有部分出賣於丙,乙就該應有部分行使先買權後,由於該應有部分仍登記在甲的名下,故丙立即以買受人的地位起訴請求甲移轉該應有部分,請問丙的請求有無理由?(25 分)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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