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甲盜得乙之身分證,將乙之照片換下自己之照片後,前去應徵牛郎從事色情交易,由於作風前衛,因而聲名大噪。半年後的某日,甲應其恩客,即富孀 A 之邀至 A家過夜,甲趁 A 一時外出之便,盜得 A 之現金新臺幣(下同)30 萬元及銀行存款資料,次日並提走 A 之存款 500 萬元。A 得知其情形後報警處理,但甲已逃去無蹤。警察查緝時依牛郎店所提供資料,查出甲係以他人為人頭而犯罪,乙亦至此時始知自己身分證被盜用。問:
⑴本案甲之行為究否侵害乙何種人格法益?(13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7424
統計:A(39),B(37),C(4198),D(3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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