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納稅義務人張依婷,年滿30歲,單身,97年度所得資料如下:1.薪資所得120 萬元,扣繳稅款12萬元;2.銀行之存款利息所得10萬元,扣繳稅款1萬元;3.參加某大飯店贈獎活動,得到轎車一輛,價值100萬元,領獎時已繳納稅金15萬元;4.所服務公司之職工福利委員會發給的補助費10萬元,無扣繳稅款;5.稿費所得15 萬元。請問綜合所得總額為多少?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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