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五)張正德於民國 97 年無償免除債務人王大同之債務 400 萬元;又於該年以自己之積蓄,為其兒子購買土地及地上興建房屋,該土地之市價 500 萬元,房屋之市價200 萬元;贈與時,土地之公告現值 300 萬元,房屋之公告現值 50 萬元。請問張正德於民國 97 年度之贈與淨額為多少?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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