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18號解釋認為,憲法規定人民有集會結社之自由,係本於主權在民理念,為實施民主政治以促進思辨、尊重差異,實現憲法兼容並蓄之精神之重要基本人員。下列敘述何者並非該解釋之要旨?
(A)人民有集會之自由,旨在保障人民以集體行動之方式和平表達意見,與社會各界進行溝通對話,以形成或改變公共意見,並影響、監督政策或法律之制定
(B)集會遊行法關於緊急性集會、遊行之申請許可之規定,違反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
(C)集會遊行法規定偶發性集會、遊行,仍須事先許可,係以法律課予人民應遵守之義務,屬平衡社會公益之必要
(D)集會遊行法關於緊急性集會、遊行之申請許可規定,不符憲法第14條保障集會自由之意旨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55556
統計:A(1),B(1),C(10),D(2),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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