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 依《民法》規定,未受委任,並無義務,而為他人管理事務者,其管理應依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之意思,以有利於本人之方法為之,係指下列何者?
(A)不當得利
(B)無因管理
(C)善意取得
(D)侵權行為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
統計:A(0),B(4),C(1),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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