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瘖啞人之行為依刑法第51條規定數罪併罰者,各罪均為最重本刑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其合併執行刑逾六個月者,應作下列何種判斷?
(A) 可適用刑法第41條規定得易科罰金
(B) 排除刑法第41條規定之適用
(C) 可易以訓誡
(D) 易科罰金後,其所受宣告之刑以已執行論
(E) 不得易科罰金並不違反憲法第23條

參考答案

答案:A,D
難度:非常困難0.106579
統計:A(129),B(127),C(616),D(126),E(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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