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立法委員連署提出之不信任案,於何時及如何表決之?
(A)不信任案提出四十八小時後,於二十四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
(B)不信任案提出四十八小時後,於二十四小時內以無記名投票表決之
(C)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於四十八小時內以無記名投票表決之
(D)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95484
統計:A(128),B(54),C(289),D(1832),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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