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 少數股東提案權:
(A)公司受理股東提案,受理期間不得少於 15 天
(B)股東所提議案以 300 字為限
(C)提案股東不得委託他人而應採親自出席股東會,俾參與議案討論
(D)持有公司股份總數 3%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公司提案,但以一項為限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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