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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下列是一則新聞報導的節錄(2014/04/22):「雲林一名碩士學歷的業務員,讀研究所時愛慕面貌姣好的已婚女講師,畢業後仍朝思暮想,還把女師照片設為自己手機桌面,甚至跟蹤女師回家,前後三次攀爬進女師住家,偷老師貼身衣物及衛生棉『留念』,直到行跡敗露,被女師丈夫報警逮個正著送辦。處理警員指出,這名女老師長相甜美,外表看來只有三十多歲,女師對林男行徑不願追究,只無奈說:『不再來騷擾我就好了。』但因竊盜是公訴罪,警訊後仍依竊盜罪嫌移送,檢方訊後請回。」該報導中,撰稿的記者使用了一個《刑法》上未見的法律名詞(不當之概念),請指出並說明正確名稱為何?

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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