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甲將其所有 A 屋委託乙仲介公司銷售,定價新臺幣 980 萬元,丙經乙仲介公司銷售人員帶看之後,對 A 屋甚是滿意,但是希望價格能降為新臺幣 950 萬元,乃給付新臺幣 20 萬元斡旋金予乙仲介公司作為與屋主斡旋差價之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丙交付新臺幣 20 萬元斡旋金,為定金之給付,推定該買賣契約成立
(B)丙交付新臺幣 20 萬元斡旋金,為要約之引誘,買賣契約尚未成立
(C)丙交付新臺幣 20 萬元斡旋金,為新要約,買賣契約尚未成立
(D)丙交付新臺幣 20 萬元斡旋金,為要約之承諾,買賣契約成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03175
統計:A(17),B(14),C(76),D(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應有部分及共有物之處分、合夥、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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