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行政執行法第四十條規定,人民那些權益有迫切之危害時,在非進入住宅、 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不能救護時,得進入之?
(A)生命、身體、財產
(B)貞操、名譽、財產
(C)身體、名譽、財產
(D)生命、身體、財產、貞操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79842
統計:A(1118),B(5),C(4),D(14),E(0) #
個人:尚未作答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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