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⑵嘉義縣政府稅捐稽徵處於 102 年 6 月 1 日仍將房屋稅繳款書送達予甲,命其代繳,並繕發核定稅額通知書載明繳款書已送達予甲及繳納期間為同年 7 月 1 日至7 月 31 日,送達公同共有人甲、乙、丙、丁。此一通知行為之法律性質為何?有無瑕疵?(20 分)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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