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以致於給付不能者,債務人之責任為何:
(A)免給付義務
(B)仍應為部分給付
(C)仍應為替代給付
(D)仍應為原定之給付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31377
統計:A(287),B(267),C(1702),D(94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民法-債篇 債務不履行、債務不履行的四種分類、債務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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