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拳擊手甲故意以言語激怒乙,誘發乙揮拳相向,甲因而受輕傷,乙仍繼續對甲揮拳,甲趁機重傷乙。甲之行為不成立正當防衛的理由為:
(A)甲為拳擊手,乙為一般人,二人揮拳對立,強弱懸殊
(B)甲僅受輕傷卻重傷乙,屬防衛過當
(C)乙之侵害行為已經過,不屬現在不法之侵害
(D)因故意挑釁引起他人侵害行為之防衛行為欠缺防衛意思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22565
統計:A(78),B(184),C(110),D(443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正當防衛 vs.緊急避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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