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甲男開車回家,遇到警察臨檢執行酒測。警員乙、丙攔下甲車,要求甲吹氣進行酒精濃度檢驗。甲因喝了啤酒有些酒醉,被警察攔下心生不爽,故當場以三字經辱罵乙、丙,且不願接受呼氣酒精測試。乙見甲拒絕酒測,隨即開啟攝影機進行錄影蒐證,甲心中更不爽,一把將乙的攝影機推開,並拿出隨身攜帶的美工刀指著乙、丙大聲咆哮:「警察是什麼東西,有什麼了不起」。乙、丙趁甲說話不注意之際,奪下甲的美工刀,聯手將甲戴上手銬並強制帶回警局。到了警局後,乙勒令甲坐下,甲不滿自己像犯人般被對待,在坐下之際,竟以腳勾絆乙的腳,令乙跌倒,乙跌倒後,甲進而以腳踢乙之腹部數下。丙見狀要阻止,以手抓住甲,甲竟然張口咬住丙的手臂。警局其他人立即圍上來將甲制伏。試問:甲之行為應如何論罪?(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92434
統計:A(73),B(979),C(31),D(14),E(0)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