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我國大法官會議第 535 號解釋指出:警察實施臨檢勤務,必須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的處所、交通工具或公共場所,不可以不顧時間、地點,任意或隨機臨檢。這項解釋的主要目的在保障下列哪一項自由權?
(A)人身自由
(B)遷徙自由
(C)居住自由
(D)集會自由。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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