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公司設立後得發行新股作為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價,不受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七條第一項至第三項之限制,須經由下列何程序通過?
(A)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B)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之股東會,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C)應由董事會以董事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
(D)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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