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續上題,警勤區員警應以久任制為原則,非有不適任、陞還等原因不得任意調動。有關此「久任制」之內涵,下列何者為非?
(A)謂任同一警勤區以三年以上六年以下為原則
(B)所謂「不適任」”應以個案認定
(C)所謂「陞遷」特指陞職、遷調、參加警政署定期請調或微調或須強制移撥人員。
(D)人情壓力過大,為「不適任」原因之一。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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