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依據 99 年 2 月 3 日修正施行的保險法第 107 條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以未滿 15 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其死亡給付於被保險人滿 15 歲之日起發生效力;被保險人滿 15歲前死亡者,保險人得加計利息退還所繳保險費,或返還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之帳戶價值。
(B)修法前對於以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之人為被保險人訂定之人壽保險契約,亦規定僅能給付喪葬費用保險金,且以 200 萬元為限,修法後則規定給付限額為訂立本契約時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半數,目前之限額為 55.5萬元。
(C)保險法第 107 條之規定僅適用於人壽保險及傷害保險,健康保險及年金保險則並不適用。
(D)在 99 年 2 月 3 日前投保的一年期人壽保險及傷害保險,不需適用修正後之規定,故於 99 年 2 月 3 日起續保者,亦無須符合修正後之規定。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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