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所定內部人交易之民事賠償責任,其賠償對象為下列何者?
(A)該內線交易行為之相對人
(B)因該股票之交易而受有損害之人
(C)就該股票有交易行為之善意投資人
(D)當日就該股票善意從事相反買賣之人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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